▲顏清標遭爆欠債1.8億,國泰世華銀都有依法辦理催理。(示意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遭爆欠債1.8億,國泰世華銀行是最大債權人,金管會今(9)日表示,該銀行依歸辦理催款動作。
日前被爆欠債6,000多萬,且名下無財產無法執行債務償還,實際上依照其立委任期內最後一次財產申報資料顯示,他1996年就開始借錢,當中多筆款項未還轉為「催收款」,債務更是逼近1.8億元,而最大債權人就是國泰世華銀行及華南銀行清水分行。
金管會表示,一旦出現還本繳息要依規辦理債權保障跟後續催收的動作,「銀行資產評估損失準備提列及逾期放款催收款呆帳處理辦法」有規定,因為涉及到銀行法,國泰世華銀行雖然說個案要保守秘密,但對個案催收程序都有按照內部規範。
國泰世華銀也對外發布2點聲明。第一,依銀行法第48條第2項規定,銀行對於客戶放款等有關資料,應保守秘密,恕不便對個案進行說明;第二,國泰世華銀行就債權之催收依法訂有相關內部處理制度及規範,相關催收程序均依規辦理」。
國泰世華銀行表示,成立以來歷經多次整併,在擴大服務規模的同時,也概括承受被併購金融機構所有權利義務。
國泰世華銀強調,本行對於整併前或整併後的債權催理,皆依照內外部法規嚴格執行相關催理程序,以維護公司及股東之權益。針對對本行仍有欠款的債務人,本行亦持續追查其資產狀況,即時執行訴追催理,以維護本行債權,在力求保障資產健全的同時,亦遵守客戶資訊保密義務,未來也將本著公司治理原則,持續維護客戶與公司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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