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公布2/22日為我國兩性同酬日。(圖/unsplash)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勞動部公布今年我國同酬日為2月27日,依主計總處110年薪資統計初步結果,我國女性平均時薪304元,為男性361元之84.2%,兩性薪資差距為15.8%,換言之,女性較男性需多工作58天(365日曆天×15.8%≒58天),才能達到整年總薪資相同,因此111年「同酬日」為2月27日。對比去年同酬日2月20日來看,男女同酬差距擴大。
勞動部表示,為喚起兩性同酬的公共意識,勞動部每年都會公布同酬日,兩性平均薪資除性別影響外,亦與工作性質、類型、年資、學經歷等因素有關,縮小兩性薪資差距為社會各界共同努力的目標。
薪資調查範圍自110年起新增「研究發展服務業」、「學前教育」及「社會工作服務業」,相關統計資料追溯修正至108年1月,兩性薪資差距併同追溯修正,與107年以前資料已無法相互比較。就近3年觀察,我國兩性平均時薪差距由108年14.9%降至109年14.8%,110年升至15.8%,亦即女性需增加工作天數分別為55天、54天及58天。
110年兩性平均時薪均較109年增加,其中女性增3.3%,惟較男性4.6%為低,致使兩性平均時薪差距較109年擴大,此與110年產業間景氣狀況及加薪幅度出現較大落差有關。如女性受僱員工占比較高的住宿及餐飲業因受年中疫情三級警戒影響,時薪增長有限(增1.2%),而男性占比較高的製造業則因外貿暢旺,帶動時薪擴增(增5.5%)。
另外,製造業中兩性薪資差距亦有擴大現象,如電子零組件之女性平均時薪增6.7%,男性則增13.2%,除性別外,亦可能與工作性質及職類等因素有關。歷年來我國兩性平均薪資差距相較美、日、韓等國為小,110年我國為15.8%,低於日本的30.7%(109年)、南韓30.4%(109年)及美國16.9%
▼勞動部公布今日為同酬日,點圖可放大。(圖/勞動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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