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照護住院日額理賠。(圖/記者陳依旻製表)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輕症居家照護」理賠已擴大解釋到若保戶未用藥、沒有進行醫療行為,住院日額給付便不予理賠,到底住院日額理賠金哪些對象可以拿到?條件又如何?《ETtoday新聞雲》今(19)日一次整理。
Q1. 我確診了,但是輕症,選擇居家照護有賠嗎?
A:可以。
Q2. 只要拿數位健康證明、確診隔離通知書就能理賠了嗎?
A:不能。
防疫保單的理賠是否接受「數位健康證明」替代診斷書,雖然目前12家保險業者已全數同意受理,但仍可保留事後查核權利,大家的做法都還是「需有醫療事實行為」;若輕症、無症狀確診者居家照護期間未用藥,保險公司可不給付住院日額理賠。
▲數位證明代替診斷書。(圖/翻攝自官網)。
Q3,同上,申請理賠金還需要什麼資料嗎?
1.確診隔離通知單
2.數位健康證明
3.隔離人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小孩是戶口名簿)
4.隔離人存摺封面影本(小孩沒帳戶可用父母)
Q4,確診者申請理賠管道有哪些?
A:郵寄、通知業務員或待康復、快篩陰性臨櫃。
防疫險理賠主要分為匡列隔離、確診及住院日額;匡列隔離、確診理賠是固定金額給付,但住院日額需依照累積天數予以理賠。
如果確診,保單理賠項目有包含住院日額,就可以同時領到確診、住院日額理賠,但現在比較有爭議的地方在於,有些輕症確診者以為確診後有通知書就可以申請,就想說不要跟著其他民眾去擠爆醫院要醫生診斷書,沒想到收到業務員通知,需要有醫療事實。
▲輕症居家照護需有醫療事實才能申請確診理賠。(資料照/記者湯興漢攝)
就有一位保戶向記者投訴,自己在5月初確診,業務員一路跟她說確診輕症居家「視同住院」,只要提供「確診隔離單」就可以比照一般住院日額申請理賠,結果在隔離尾聲的時候突然被告知,「金管會強調要有醫療行為認定,有用藥紀錄才會給予理賠」。
讓她覺得很混亂,不知道是業務員糊塗了呢?還是金管會急改政策,讓她馬上去搜尋當時的新聞,但官員說法確實是「保險業者將審視隔離通知書及解除隔離通知書之隔離起迄期間,認定為『實際住院日數』,並依保險契約條款之約定給付一般住院日額保險金。」
「我也就認了!」該名保戶指出指出,比起什麼都不做不斷爬文,不如趕快解決問題,最後一天的機會試圖聯繫提供視訊診療等合規的醫療院所,但因為她是吃藥好的,強調,「保險公司嚴苛的理賠要求,是逼迫大家去搶要醫生證明、搶公費清冠的亂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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