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國際機場候機、安檢畫面,非當事人。(圖/資料照)
記者陳瑩欣/台北報導
關務署台北關指出,日前於桃園機場查獲一名男性旅客在出境時以手提及託運方式攜帶黃金,計2.7155公斤。按台銀9月5日當天黃金條塊收盤價170.66萬元估算,市值約463.44萬元,又因為沒有依規定向海關申報,涉及違反洗錢防制法規定的部分已遭全部沒收,初步估計損失逾400萬元。
依現行規定,攜帶黃金等值市價2萬美元以內通關免申報,以上述男性旅客攜帶2.7155公斤黃金為例,市值已逾463.44萬元,扣除2萬美元(約等值台幣60萬元)免申報,其餘部份要全數沒收,也就是說,463萬減60萬元後約等於403萬元全數沒收,所以估此男性旅額此次損失金額逾400萬餘元。
海關人員透露,由於挾帶黃金過多,也具有爭議,按照行政程序已先暫扣,待旅客繳完逾400萬罰鍰,會發還查扣的黃金。
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進一步表示,依據「洗錢防制法」第12條及「洗錢防制物品出入境申報及通報辦法」第3條第1項第4款規定意旨,旅客攜帶總價值逾2萬美元的黃金(以9月5日台銀牌告估約新台幣61.5萬元、346克黃金),若未向海關申報或申報不實,海關可以祭出相當於未申報或申報不實黃金價額的罰鍰。
台北關再次呼籲,旅客出入境攜帶外幣、有價證券逾限額等值美金1萬元,或人民幣逾限額2萬元、新台幣逾限額10萬元,或總價值逾等值2萬美元的黃金,或超越自用目的之鑽石、寶石及白金逾限額等值新台幣50萬元者,應主動申報,以免受罰。
民眾若不了解入出境攜帶行李通關規定,可於財政部關務署網站點選旅客通關資訊查詢,或電洽該關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11-005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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