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7/1117:43:21
發言人 簡滄圳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81619888
主旨 : 本公司代子公司潤泰旭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擬出租南港車站
大樓C棟部份樓層
符合條款第49款
事實發生日102/07/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7/11
2.公司名稱:潤泰旭展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1.潤泰旭展擬出租南港車站大樓BOT案OT商場C棟11、12、13、14樓
予國賓影城股份有限公司,租賃面積約3,086坪。
2.每年租金約新台幣4仟1佰4拾萬元(不含每5年調漲3%),租期20年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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