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薪水低於基本工資。(示意圖/記者曾筠淇攝)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如果沒有相關工作經驗,薪資可能會稍微低一些,但也不該低於基本工資。近日就有女網友發文透露,當初因為沒有什麼經驗,所以薪水只有2萬5250元,只是試用期過後,她卻沒被調薪,讓她決定離職。貼文曝光後,底下網友紛紛直喊「快檢舉!」
女網友在Dcard上,以「薪資只有25250」為題發文,提到她在去年11月入職,因為沒什麼工作經驗,所以薪水只有2萬5250元。她起初可以理解也能接受這樣的薪資,不過後來有問過主管,得知試用期過後會調薪。
只是到了近日,原PO卻發現自己的薪水根本沒被調整,還是2萬5250元,而且加班都沒有加班費,讓她覺得公司真的很小氣,決定離職。事後她也心想,應該找老闆問清楚,還是直接去檢舉呢?
▲底下網友紛紛喊「檢舉」。(示意圖/記者李佳蓉攝)
貼文曝光後,底下網友紛紛回應,「今年最低就是要2萬6400元,請檢舉」、「檢舉吧!比最低薪資還要低欸」、「檢舉!這已經比最低薪資還低了,另外自行去查一下勞保是否還被低報」、「你要不要去查看看公司是不是只幫你保工讀生的勞健保啊」。
今(2023)年元旦起,每月基本工資已調漲至2萬6400元、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176元。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1條,「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而實際上,工資非以底薪為限,不論是何種名義,因工作獲得的報酬均屬工資之範疇。
另根據《勞動基準法》第79條,若違反第21條第1項「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的規定,可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您可能感興趣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