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大戰開打。(圖/記者陳依旻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新光金創辦人吳東進以新光吳火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名義,在媒體刊登「致新光金50萬股東之公開信」,提出4大聲明、2大質疑,強調已掌握3分之2持股,建議少數股東不須浪費資源進行委託書大戰,而大股東洪士琪為首的「改革派」今(10)日刊登半版廣告對公司派提出3大指控,痛批公司派「跟股東要錢、傷害股東權益」。
今日在各報刊登半版廣告仍由新光實業、新勝、王田毛紡、東興投資、家邦投資等5家持股新光金1%的股東所共同署名,內容是以「改革新光 勢在必行」為標,「新光金股東權益受損」為副標,控訴三件事。
第一、新光金近5年數字增資,價格均低於票面,甚至在2022年4月GDR發行價格9.52元,5月9日股價為8.52元,已跌破當時的發行價格,損及股東權益。
第二、5年來配發股息遠低於主要同業,且向股東要的錢(增資)多於發給股東的錢(配息)。
第三、今年還預計增資2、300億,且在2016年之前面臨新的IFRS17、ICS 2.0管理準則尚有鉅額的增資壓力,恐無法回饋股東足夠的股利,反而持續向股東要求增資,嚴重傷害股東權益。
改革派也在半版廣告中尋求股東支持徵求委托書,徵求日期為5月9日到6月2日,全通、長龍及聯州3大委托書通路,或兆豐、富邦等16家券商及聯邦1家銀行都可收,新光金公司也已寄出股東開會通知書和委託書。
新光金創辦人吳東進日前也以新光吳火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名義,在媒體刊登「致新光金50萬股東之公開信」,提出4大聲明、2大質疑,強調已掌握2/3持股,建議少數股東不須浪費資源進行委託書大戰。
金管會官員表示,金融機構是否不太適合用這種方式打經營權之爭「不予評論」,但金融機構召開股東會選舉,無論是一般徵求或是無限徵求都有規範,徵求人都要符合大股東適格性審查;另外,如果影響穩健經營,就要約來喝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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