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生獲贈5億房產,會計師曝「18年省稅方式」。(圖/記者游瓊華翻攝、律師提供)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台中市一名賴姓高三男學生獲父親等人過戶獲5億房產,會計師試算,價值5億房產公告現值約3億餘元,以3億元做為贈與行為共18年計算基礎,換算此高中生從出生至高三估可從獲爺爺奶奶、爸爸媽媽4個人每年以持分方式獲贈房產價值約1700萬元,而爺爺奶奶、爸爸媽媽4人扣除免稅額(以目前贈與免稅額244萬計算), 4人18年共只要繳一千多萬贈與稅,即可在18年期間完成市值5億房產過戶。
依現行規定,父母要將房子及土地過戶給子女,如果直接訂定贈與契約的話,就要按照房屋的評定標準價格及土地的公告現值計算贈與財產的價值,超過當年度免稅額的部分,就要繳納贈與稅。
會計師指出,一般說來房屋現值是市價6~ 7成, 5億房產換算課稅現值是3~3.5億元,以3億做為此案件18年來高中生每年從爺爺奶奶、爸爸媽媽4人共贈與約1700萬元(3億除以18年),而4人每人每年贈興425萬,若以現在贈與免稅額244萬元計算,爺爺奶奶、爸爸媽媽4人僅需每年繳交10%贈興稅,約 18萬元「(425萬-244萬)*10%=18萬」;一人繳18萬,共4人贈與,所以一年繳72萬贈與稅,18年共繳近1300萬元完成5億房產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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