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長郭智輝。(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在立法院質詢時提到,接獲檢舉指出郭智輝接任經濟部長前辭掉策略長,但崇越(5434)延遲重訊公告違反規定,郭智輝也漏申報辭職前持股轉讓等資訊,應該開罰卻未處罰,對此,郭智輝今(15)日表示,他完全守法,都有依規定申報,但他離開公司後所發生的問題他不清楚,不過委員們應該是誤會了。
郭智輝強調,他個人一定是尊重法令,完全尊重法律規定,「所以我來內閣之前,我都依法申報,而且股市觀測站上面也都有登載,可能他或者是跟他舉報的人沒有了解狀況,所以委員他們可能誤會了。」
郭智輝說,「我就是遵法守法的人,我們都有依照規定去申報,那至於說我離開公司以後,所發生的問題,我不清楚,所以我沒有問題了,那可能委員們有些誤會,我們希望讓大家清楚。」
黃國昌昨日在立法院質詢時質疑,金管會及證交所對公司治理遇到大官即轉彎,他接獲檢舉,郭智輝就任經濟部長前辭崇越策略長職務,依規定崇越應發布重大訊息,卻直到被檢舉,崇越才延遲超過1個月補發重訊,證交所對此也沒有開罰;且郭智輝4月辭崇越職務,依規定5月仍應申報辭職前持股轉讓資訊。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說明,規定就是規定,不會遇到大官即有變化。證交所董事長林修銘表示,若是第一次發生,證交所會先發文警告,當時證交所有發文警告崇越,另若郭智輝沒有申報持股轉讓,依規定要處罰,證交所回去查明,他也允諾,將在1周內給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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