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燁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統揚廣告事業有限公司,銷售「SUPER新都」建案廣告不實,燁茂遭罰140萬元、統揚則是60萬元。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公平今(2)日宣布,燁茂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統揚廣告事業有限公司銷售「SUPER新都」建案廣告,對於使用分區為乙種工業區之建案,使用一般住宅用語及比較表,就其商品之用途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燁茂公司新臺幣140萬元罰鍰、統揚公司60萬元罰鍰。
公平會表示,該建案位於乙種工業區,雖可為資訊軟體業(含一般事務所)使用,但依法不得移供做住宅使用,亦無從變更作為住宅使用,但燁茂公司及統揚公司銷售建案,在網頁及報紙廣告載有「住戶保全對講系統」、「特約居家清潔服務」、「居家修繕服務」、「三代同樂」等用語。
同時在接待中心發放乙種工業用地事務宅與一般住宅之比較表,有關水費、電費、土地增值稅、戶籍設立等項目均表示同一般住宅,另在地價稅率、房屋稅率項目則表示「可申請自用住宅課稅……」等內容,給人印象與居家生活有所聯想,實在容易使消費者誤認該建案可供住宅使用,並據此認知作成交易決定。
公平會強調,其消費者難以知悉廣告所載之用途違反建管法規,日後若未依核定之使用類組使用,有遭命於期限內拆除、停止使用、恢復原狀或強制拆除的風險,該廣告表示內容與一般消費大眾之認知已有甚大差距,且其差距已逾越一般大眾所能接受之程度,且足以引起一般大眾錯誤之認知或決定,足以產生不公平競爭之效果,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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