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跑正夯但主辦單位保險通常僅保公共意外險,對於選手本身的保障少也易有理賠糾紛,建議長長路跑的民眾可考慮一年期的意外險。(圖/資料照片)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路跑活動成為近來全民運動,今年年底剩不到幾天就還有9場路跑活動,其中也有3場超級馬拉松,到明年估計約有超過30場的超級馬拉松賽事。而通常主辦單位皆會投保公共意外險,但卻不保障選手本身突然猝死等意外,因此,民眾若一年之中將熱衷於路跑活動,也可考慮投保傳統的意外險,確保安全。
近來全民運動瘋行,舉凡創意主題路跑、登高賽、馬拉松以及小鐵人等,經常是運動迷之間的焦點話題!根據中華民國路跑協會統計,每年的路跑活動場次更超過500場。一般而言,專業跑者會透過詳盡的訓練計劃提升自己的成績,每年參與至少12場活動賽事,業餘跑者則是隨性而跑,每月參與不超過1場相關活動。
而專業跑者們更應該重視每場活動中所面臨的風險,包括交通往返途中可能發生的意外,以及活動進行中的碰撞或摔倒等意外傷害。普遍來說,一般意外險投保時間約為一年期,因此,民眾若是經常參與相關活動與競賽,為了免於頻繁的投保手續,可加強投保一年期意外險。
無論是公共意外責任險、人身意外險或旅平險都有其保障範圍及理賠限制,像是公共意外責任險,承保範圍主要是以路跑活動「主辦單位之租借場地為限」,若是路跑道路範圍的定義未明,很容易發生理賠糾紛事件。
一般慣稱的意外險或傷害險,其實就是意外傷害保險,只要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導致成體傷、殘廢或死亡,就可以獲得理賠。但須特別注意的是,現行條款的規定,所謂意外者是指「非由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民眾時常誤解意外事故的定義,認為只要是意料之外的事故都在保障範圍內,這也是易有爭議的地方。
以路跑猝死案件為例,被保險人若是投保傷害意外險後,發生意外事故而身亡的話,可以獲得理賠,但是,被保險人若是因疾病復發,導致猝死身亡,就無法獲得理賠,這也是許多保險公司時常以疾病死亡為由拒賠的原因。因此,建議民眾在投保時,還是先與投保公司進行討論理賠定義以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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