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06/0817:28:25
發言人 郭尚仁 發言人職稱 業務副總 發言人電話 26562658#107
主旨 : 本公司股東會決議許可董事從事競業行為
符合條款第22款
事實發生日101/06/08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1/06/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余清松/董事長、江玉國/董事兼總經理、
林孟逸/董事兼副總經理、梁竣興/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江玉國/董事兼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江玉國-東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東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中國廣東省東莞市大嶺山鎮大嶺村(郵編:523820)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東莞泰碩電子有限公司-連接器及散熱器之加工、製造及買賣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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