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Smart智富雜誌 郭莉芳
▲(圖/Smart智富提供)
「已經買了癌症險,應該不必再買吧?」「罹癌率變高,癌症險買1張夠嗎?是不是該多買一點?」如果你有類似疑惑,趕緊體檢手上的癌症險到底保不保險?保障夠不夠全面?檢核方式建議可依循以下3步驟,及早發現缺口,才能盡速堵住你的保單風險漏洞:
步驟1 》確認投保年度,避免保障內容已過時
認證理財規畫顧問(CFP)王淑珍分析,癌症險發展可分4階段,第1階段是1987年前,當時的癌症險保障陽春,僅住院日額、手術保險金與癌症身故保險金。若你的保單屬於這種骨董級、繳費期滿的保單,不管是自己買的,或是父母幫你保的,保障一定不夠,趕緊參考前述的得獎保單,擇優投保。
第2階段是1987年開放外商壽險公司進入台灣,之後的癌症險保障範圍擴及初次罹癌、外科手術、化療與放療等,且理賠無上限;第3階段是1993年開放本土保險公司設立,新搶灘的癌症險保單除延續原有保障外,更擴及門診手術、癌症併發症、豁免保費等範圍;第4階段則是2007年8月以後,理賠無上限的癌症險停售,有「總理賠上限」的帳戶型癌症險取而代之。
步驟2 》確認有無理賠總額上限及缺口
如果你的癌症險沒有理賠上限,通常是在2007年以前投保的。不管是主約或是附約,通常保障包含以下項目:初次罹癌保險金、住院日額保險金、外科手術費保險金、化學/放射線治療費用、骨髓移植手術或義乳重建手術保險金、癌症身故保險金。
但是,不一定會包含以下項目:出院療養金、門診手術保險金、安寧病房保險金、癌症相關併發症保險金、豁免保費。如果這5個保障統統都包含,恭喜你,這張保單千萬不能停繳或解約,因為現在根本就買不到了,而且保費會更貴!如果未包含,建議應找涵蓋上述5種理賠項目的獲獎保單補強。
步驟3》 善用2做法,強化理賠項目完整度
如果你的癌症險保障內容僅包含步驟2所列舉的前6項,或是未囊括步驟2所列保障項目,那代表保障內容還不夠。現階段你有兩個做法:一是確認有無投保實支實付醫療險,如果癌症險保障不足,但有實支實付醫療險仍可以補強住院醫療費用(俗稱「雜費」)的缺口。因此首要之務要先看自己是否已投保實支實付醫療險,尚未投保者優先投保。如果已投保,則再針對現有癌症險欠缺的理賠項目進行補強,建議可以參考本刊此次所選出的7張得獎癌症險產品優勢做選擇。
二是有癌症險者可用一次給付型再補強。萬一罹癌,心情通常會大受影響,也會選擇休養一段時間,甚至在治療過程中選擇升等單人病房,以降低感染機率,若再加上看護費用與打蛋白針等自費針劑,包含收入中斷與新增開銷,一天可能要花1萬元以上。隨著醫療進步,未來新種治療方式也不一定可以得到理賠,該如何補強這些缺口?
認證理財規畫顧問(CFP)陳敏莉建議已有癌症險的人,可以考慮投保「一次給付」型態的癌症險,例如罹癌一次拿到100萬元理賠金,之後契約終止。
一次給付型態與本次評比的「依治療過程給付」型態的癌症險各有優缺點,且有互補作用。由於一次給付型態的癌症險相同保額的保費會比同樣具一次給付概念的重大疾病險低,以30歲男性投保100萬元保額來看,癌症險約比重大疾病險保費便宜4成多。
因此若預算不足,可以優先考慮產險公司推出的癌症險保單,保費較便宜,但保障僅到65歲,且須留意未來可能有不保證續保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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