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06/1213:40:32
發言人 蔡瑞安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7066006#150
主旨 :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股利配發基準日
符合條款第14款
事實發生日101/06/12
說明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01/06/12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
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配發股東每股股票股利0.5元及現金股利0.5元。
4.除權(息)交易日:101/07/02
5.最後過戶日:101/07/03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7/04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7/08
8.除權(息)基準日:101/07/08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不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於發行新股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請求合併為整數分配股
份,股東未予合併之畸零股折付現金,授權本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2)現金股利尾款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3)股利發放日:101年8月10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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