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06/1817:35:37
發言人 許文姿 發言人職稱 稽核主管 發言人電話 (02)28985151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資產遭行政處分相關公告
符合條款第2款
事實發生日101/06/18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1)當事人:飛寶動能股份有限公司
(2)法院名稱:台南市政府稅務局
(3)相關文書案號:南市稅法字第1011506318A號
2.事實發生日:101/06/18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因本公司欠繳房屋稅稅捐,故遭台南市稅務局所對本公司台南市東寧路之資產及車輛辦
理禁止處分登記。
4.處理過程:本公司採取行政救濟中,。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經公司評估後,對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與台南市政府稅務局協調積欠之房屋稅稅捐之相關行政救
濟措施。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有關禁止處分登記本公司東寧路之統一國際大酒店之土地地號:178、178-1、
178-6、356-1、357-1、371-1號及建物:東區東寧路388號及車輛。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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