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06/2816:32:34
發言人 蔡景仲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7-9697988
主旨 : 本公司代全資子公司New Lucky Lines S.A.公告依據
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
第一項第一款規定
符合條款第20款
事實發生日101/06/2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06/28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Uni-Morality Lines Limite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皆為本公司全資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08055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988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營運需求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420460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0.41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6.其他應敘明事項:
匯率係以2012年06月26日台灣銀行美金當日即期買入及賣出
平均匯率29.96計算之。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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