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固網寬頻速率量測結果出爐,台灣用戶普遍成長1成。(圖/取自NCC)
記者林睿康/台北報導
為發展固網產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14日)通過「電信資費價格上限調整係數」草案,NCC表示,電路出租服務和網際網路互連頻寬價格,都是促進數位發展非常重要的因素,因此這次調整是以中間批發價格調降為重點,進而帶動零售價格下降。而NCC也提臨時動議,要求中華電信在明年4月1日前「主動提出」網路互連費的優惠。
NCC指出,這次通過的草案,主要是針對提供市內網路、長途網路的市場主導者,對提供的xDSL電路月租費進行調降,幅度為3.19%減物價指數;其他含市內、長途數據電路、網際網路互連頻寬費用等5項批發服務,調降幅度為5.1749%減物價指數,管制期間為連續調降3年;至於高速的零售光纖服務費用則不調降,但也不得調漲,其他批發和零售服務則凍漲。
NCC表示,為讓消費者能以更優惠價格獲得更高速率的上網服務,受管制的電路月租費必須配合調降,但以長遠發展來看,「中間批發價格」調降其實才可帶動服務競爭。發言人翁柏宗說,亞太地區網路互連費的平均費用,每MB約新台幣170元,但中華電信的費用每MB高達新台幣314元,因此希望中華電信在明年4月1日前主動釋出善意,降低價格,比照亞太地區的費用。
NCC表示,我國行動寬頻業者自從4G服務開台後,即展開各種服務與價格的競爭,除了可加速固網寬頻與行網寬頻匯流,更可以讓全體消費者享受到行動寬頻所帶來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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