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印尼為台灣主要外籍勞工國家,為防制外勞逃跑問題日趨嚴重,臺印兩國雙方12日協議改善外勞逃跑方案,將對引進印勞發生行蹤不明比例過高之仲介進行管制,並加強來臺勞工之身分稽核,希望有效解決行蹤不明外勞之誘因。
印尼政府於12日邀請勞委會,於印尼峇里島召開第6屆臺印勞工會議,商談有關加強臺印勞工事務交流等事宜,除商議改善外勞行蹤不明方案外,還討論降低勞工來臺工作貸款利率與手續費以及擴大直接聘僱適用範圍等議題,雙方交換意見並取得共識後,預期將為未來的臺印勞工奠定更良好穩固的基礎。
第6屆臺印勞工會議依例輪由印尼主辦,勞委會由職訓局局長林三貴應邀率團前往,會議係由職訓局林局長、我駐印尼代表處夏大使立言與印尼國家勞工安置保護局Moh Jumhu Hidayat局長及駐臺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Mr. Ahmad Syafri代表共同主持。
會議開幕時林局長表示,感謝印勞對臺灣經濟發展及家庭照顧的貢獻,故如何妥善照顧來臺工作之印勞及平安地使印勞返回印尼,是我方一向積極努力的方向。
會議中雙方就目前印勞之引進與管理議題進行討論,獲致主要結論如下:
一、臺印雙方同意朝擴大直接聘僱適用範圍之方向(包含製造業勞工、營造業勞工及機構看護工),持續推動直接聘僱印勞之合作提案,協助雇主以直接聘僱方式引進印勞。
二、為保護印勞工作權益,印方同意持續協調降低印勞來臺工作貸款利率及手續費,且落實再度來臺工作且無需貸款之勞工不予強制貸款,並將檢討及明定外勞強制貸款程序,及提供相關資料供臺方對印勞進行宣導。
三、駐臺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處辦理勞動契約驗證費用過高問題,印方同意檢討驗證費用收取之合理性。
四、有關印勞行蹤不明議題,臺印雙方同意依「加強外勞管理及改善外勞行蹤不明方案」持續降低印勞發生行蹤不明比例。另臺印雙方同意研議對引進印勞發生行蹤不明比例過高之仲介公司予以管制;並加強來臺勞工之身分稽核,研議更有效解決行蹤不明外勞之誘因或相關措施。
五、為避免境外移入傳染病,印方同意研議於外籍看護工辦理職前訓練時增加腸內寄生蟲糞便檢查項目,並持續加強衛生教育宣導及針對辦理引勞入境健康檢查醫院之設備進行檢討。
另為強化外籍家庭看護工之職前訓練,勞委會也邀請內政部與衛生署代表同行,參訪外籍看護工職前訓練機構。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