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行政院長陳冲大病初癒,即馬不停蹄,今日關心宗教團體應納入財團法人法。(圖/記者吳靜君攝)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前行政院長,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陳冲演講時針對財團法人法提出四大建議,包括對大小型財團法人的分流管理、宗教團體納入規範、督促大型財團法人成立自律組織,並重新檢討財團法人免繳所得稅的66項稅法。
陳冲去年大病一場,昨(26)日才首度公開露面,今(27)日再一場資誠舉辦「財團法人新時代」再度露面,演講時長大約30分鐘,但是僅是身體較為虛弱,所以是坐著演講,但是長達30分的演講並無中斷。
不過,財團法人法修正案並未納入宗教類財團法人,當時是考量到宗教團體與一般法人仍有所不同。陳冲認為,實務上純宗教如教義研究、傳播、教育等事項不用放入財團法人法,但財務及非宗教等還是要受一般原則規範,以一視同仁的標準監督較為合適。
財團法人過去作為長期的持股工具,企業可透過捐贈方式挹注資金給財團法,再由財團法人回購企業股票、長期持股,既可鞏固經營權又有租稅優惠。
在輿論壓力下,我國財團法人法修正案終於在去年(2018)年通過並且今年2月正式上路,限制財團法人買股不得超過財產總額5%,不過不溯既往。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