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買節能家電,貨物稅可以減徵2千,初步朝先買後退的方式(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為了提升綠色消費,財政部今(21)日表示,行政院通過實施期限內購買節能標章的電器類貨物,可以減徵貨物稅,每台可以減徵的金額為2,000元。
為了落實台灣節能與環保,行政院今日通過修正貨物稅條例,兩項重要的法規,其一是淘汰第1至3期之老舊大型柴油車並購買大客車、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代用大客車、大型特種車新車且完成登記者,可享有減徵貨物稅優惠。2017年8月18日至2022年年底報廢2006年9月30日以前出廠之大客車、大貨車、大客貨兩用車、代用大客車、大型特種車,並購買上開車輛新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每輛新車減徵貨物稅額從20萬元提高為以40萬元為限。
第二,值得民眾注意的是,在修正條文生效日起2年內,購買標示經濟部能源局或其委託專業機構核發節能標章的電器類貨物非供銷售者,每台減徵貨物稅額以2千元為限。估計一年稅收損失62億元,推出兩年稅收損失124億元。根據賦稅署的計畫,是「先買再退」,也就是民眾買了,確實有消費再退稅。主要能退稅的是除了中央系統以外的冷氣機,包括箱型或分離式冷氣,電冰箱、除濕機和電視機等有節能標章的家電。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貨物稅條例草案行政院將轉送立法院審議,財政部也將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以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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