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12/2117:37:41
發言人 高治華 發言人職稱 公共關係處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7723-5000
主旨 : 本公司代重要子公司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處分私募型
基金(第一階段公告)
符合條款第24款
事實發生日101/12/21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
如股息率等):
Opas Fund Segregated Portfolio Company - Opas Fund Segregated Porfolio
Tranche D; 私募型基金
2.事實發生日:101/12/21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 7,500單位
每單位價格: 約US$1,032.82 (約當NT$30,003元)
交易總金額: 約US$7,746,150 (約當NT$225百萬元) (前述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係
依據101/12/14基金淨值及匯率29.05估算,本公司於今日向基金公司提出處分基金申請
, 惟實際買回價格及總交易金額, 俟基金公司公佈102/3/28基金淨值後,另行補充公告)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
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 Opas Fund Segregated Portfolio Company
與公司之關係: 非為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
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
格及取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
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
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
之債權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
說明認列情形):
處分利益: 估計約 US$246,150元 (扣除避險費用後, 約當NT$3.77百萬元) (實際處分利
益俟基金公司公佈處分淨值後 ,另行補充公告)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
約定事項(註一):
交付或付款條件: 付款日以現金一次交付基金贖回款項US$7,746,150元;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約定事項: 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價格決定方式: 依基金公司公告淨值
決策單位: 依據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辦理
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
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數量: 2,500單位
金額: 約 US$ 2,582,050 元 (依據最近期可取得之101/12/14淨值估計)
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無
12.迄目前為止,私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
務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
(註二):
占最近期新世紀資通(股)公司101年Q3財報中總資產之比例: 5.0%
占最近期新世紀資通(股)公司101年Q3財報中股東權益之比例: 5.6%
最近期新世紀資通(股)公司 101年Q3財報中 營運資金 = NT$10,548,507仟元
1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實現投資利益, 短期資金再運用
14.有價證券標的公司私募參考價格與每股交易金額差距達20%以上:不適用
15.有價證券標的公司的每股淨值:30,003.00
16.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
他不確定、特殊約定條款
註二、取得有價證券且營運資金為負數者,尚應公告取得該有價證券
之資金來源及在資金不足情形下,仍取得有價證券之具體原因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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