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宣布,明日公告月薪15萬元以上高階白領、漁船船員納入責任制適用範圍。(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勞動部明(23)日將公告「事業單位僱用每月工資達15萬元以上的監督管理人員」納入《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俗稱責任制),公告後即刻生效,預估影響人數達3萬8000餘人,其中又以製造業、批發零售業等這2個行業衝擊最大。
依《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經勞動部核定公告的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例假、休假、女性夜間工作,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後,不受第30條、第32條、第36條、第37條、第49條規定的限制,勞雇雙方的勞動條件依約辦理。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表示,這次漁船船員、月薪15萬元以上的監督管理人員納入《勞基法》第84條之1適用範圍,適用責任制工作者也從原先67項變成69項。
針對月薪15萬元以上的監督管理人員,謝倩蒨指出,目前暫無規劃工時參考指引,主要是這類工作者,各行各業都有不同樣態,不像當初保全納責任制時,工作性質較為類似與單純,因此訂定參考指引,但仍會給縣市政府參考基準,作為核備的依據。
謝倩蒨說,勞資雙方約定後必須交由地方主管機關核備,若沒有完成這項程序,將回到《勞基法》規範而定,因此如果違法相關規定,則會依法開罰。
另據勞動部推估,月薪15萬元以上的監督管理人員初估影響人數為3萬8000人,其中製造業、批發業成為影響最大的業別,比例各占約3成,而金融、科技業也是涵蓋範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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