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G通訊(示意圖/CFP)
記者陳世昌/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NCC)19日審議通過「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修正草案,將待行政院公告「第一類電信事業開放之業務項目、範圍、時程及家數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後,即對外辦理法規預告及公開意見諮詢。NCC最新規劃,5G將提前到12月進行競價。
根據NCC19日發布的「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修正6大重點如下:
一、共釋出2790MHz頻寬,其中3.5GHz頻段釋出270MHz頻寬,28GHz頻段釋出2500MHz頻寬,前次4G第三波釋照未釋出之1800MHz頻段20MHz頻寬亦包含在本次釋照中。
二、5G競價釋照仍採二階段競價方式,第一階段以多回合競價(SMRA改良型)方式決定得標頻寬數量,每單位是10MHZ,第二階段再進行位置競價,決定實際得標頻率位置。競價者各頻段最多可得標的頻寬上限:3.5GHz頻段為100MHz,28GHz頻段則為800MHz。
三、5G基地臺最低建設義務,要求3.5GHz頻段得標者,應於5年內使用其新標得的3.5GHz頻段建置,或用其擁有之原4G頻段升級建置5G基地臺,涵蓋全國人口比例至少達50%,並使用其標得之3.5GHz頻段,建置至少1000臺5G基地臺。
▲南韓5G網路正式商用。(圖/路透)
四、新增電信網路之資通安全防護。草案除現行資通安全管理專章外,規定電信業者應於申請5G經營、籌設及架許時,檢附資通安全相關文件。
五、本次釋出之3.5GHz及28GHz頻段特許執照的使用期限,較4G為之延長至129年底(20年),以鼓勵業者投入競標與建設;但1800MHz頻段部分,則考量全體已釋出1800MHz頻段的特許執照期限,使用期限仍訂為119年底。
六、「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修正草案預告期間,從前次4G釋照時的60天縮短為45天;預計於9月開始受理業者申請的期間,由原來的45天縮短為30天。兩者各縮短15天,合計縮短30天,讓原訂明年1月的競價,提前到今年12月即進行競價釋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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