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鬆綁銀行自行買賣債券業務限額,改以銀行淨值10%來控管,有助於銀行提高獲利。(圖/記者紀佳妘攝)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金管會今(9)日宣布,大幅放寬銀行自行買賣債券業務限額,改以銀行淨值10%來控管,不僅可以滿足大型上市櫃公司上兆元的投資需求,同時也有助於銀行提高獲利。
金管會近期完成「銀行申請兼營債券、受益證券、資產基礎證券承銷及自行買賣業務應遵循之規定」的修正。金管會銀行局主秘童政彰表示,銀行及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因自行買賣債券,持有不涉及股權及非因承銷取得「單一債券」的限額,從現行指撥營運資金20%,修正為銀行核算基數(銀行淨值扣除轉投資)10%。
童政彰表示,過去規定買同一家公司發行的債券,因為銀行兼營證券業務必須回歸到券商管理規則辦理,以券商淨值的20%作為控管的基礎,無法滿足保險業等需求。
童政彰說,過去指撥營運資金的金額非常小,約新台幣10到20億元之間,由於被限縮導致額度相對偏低,先前陸續有銀行反應客戶有更大的投資需求,因此現在放寬至銀行核算基數10%,增加金額勢必也會擴大,有助於銀行獲利的增加。
舉例來說,放寬前銀行指撥營運資金平均約1.6億元至4億元之間;放寬後改用銀行核算基數10%來看,則可提高至150億元至300億元。
童政彰指出,目前放寬法規已完成預告,最快明天上路;至於該項業務較為積極的銀行有中信、台北富邦、國泰世華及兆豐銀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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