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尊中被控在富驛董座期間宇加盟飯店解約涉背信,檢察官處分不起訴。(圖為資料照/記者葉佳華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富驛酒店集團經營權之爭餘波未平,前董事長侯尊中在2017年被新加坡大股東拔掉後,經法院裁准假處分保留職務,但不到5個月,又被股東會改選撤換,侯的堂妹侯嘉偵接手經營,控告侯尊中在保留職務期間解除與加盟飯店的契約,涉嫌背信等罪,但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無證據顯示富驛因此受有損失、本案應屬民事糾紛等理由,22日處分不起訴侯尊中。
富驛酒店集團母公司在英屬開曼群島登記,以富驛-KY(2724)在台上櫃,2017年間,侯尊中與新加坡大股東富麗華集團爆發經營權之爭,當時董事會拔掉侯尊中的董事長職務,侯尊中到台北地院提告自保,5月間獲法院裁准假處分,暫時保留侯尊中的董座職務。
▲台灣富驛現任董事長是侯尊中的堂妹侯嘉禎。(圖為資料照/記者林淑慧攝)
但到了10月份,富驛公司舉行股東會,全面改選董監事,最後由侯尊中的堂妹侯嘉偵擔任董事長,接手經營,並提告指控侯尊中私自與野柳渡假村等台灣觀光景點的加盟酒店業者解約,損害公司利益。
但台北店檢署調查,富驛原本和各飯店業者簽的加盟合約中,並不是一般的固定分紅收益,而是在加盟飯店有盈餘時,才交給富驛分配,另外有部分被解約的加盟飯店,如墾丁的酒店因營運不佳而關門,或如金門的加盟公司還在規劃階段就倒了,富驛無法證明因解除契約而受到損失,若有的話,也應屬契約糾紛,因此處分侯尊中、董事侯尊仁、監察人康榮寶等10人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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