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odpanda。(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2名外送員日前因車禍接連發生死亡意外,其中在台北市發生意外的UberEats外送員,勞保局先前稱公司名稱對不上來,仍未開罰,但經過了解後發現該公司僅在台灣有稅籍登記,並未做工商登記、不是勞保條例中的投保單位,因此恐怕無法以勞保條例開罰。
而該名UberEats外送員為兼職,有在其他的投保單位投保就業保險,目前兼職並未強制投保就業保險,因此也無法以就業保險法開罰。
勞保局表示,日前收到的負責勞檢foodpanda的桃園市勞動局資料,該名外送員出事前一天才到職,實際工作天數為兩天,因平台沒有跟外送員約定薪資,勞保局直接以基本工資2萬3100元作為投保級距,裁處foodpanda勞保4倍、就保10倍罰鍰。
以到職2天、基本工資23100元試算,雇主應負擔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為108元、就業保險為11元,以勞保4倍、就保10倍試算,恐怕也僅開罰54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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