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於OTT TV的Apple TV+ 於2019年11月1日上線。(圖/Apple提供)
記者陳世昌/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被行政院指定為OTT TV中央主管機關,研擬中的OTT TV專法「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名稱暫定),預計2019年底會完成草案,NCC發言人蕭祈宏表示,OTT TV將採取「登記制」,有別於目前廣播電視、衛星與有線電視是審核許可制。
▲NETFLIX屬於大型的OTT TV業者(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NCC代理主委陳耀祥日前表示,該草案的精神強調輕度規管,一定規模以上的業者都會希望正式登記為OTT TV業者。蕭祈宏4日表示,目前法案方向確定,但細節部份仍待討論,草案完成後會再聽取各界意見。
▲NCC草擬的OTT TV管理辦法,屬中資的WeTV仍需陸委會、文化部同意才能在台灣經營(圖/WeTV提供)
NCC《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制定方向
一、採登記制,非特許制
二、以鼓勵方式,提供誘因,並賦予責任義務,例如照顧消費者、自製本國內容
三、一定以上規模的大型業者強制資訊批露
四、中國業者、內容仍由陸委會、文化部主管
五、以接近現有影視業者規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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