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示意圖。(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財政部為提升服務品質與強化國稅局開合作機制,陸續推動贈與稅與遺產稅跨區申辦、申報,不受原戶籍地址的限制,達到便民的措施。根據統計,全台自去年5月到12月底,跨區贈與稅跨區申報的案件已經有6787件;去年12月遺產稅辦理跨區申報也有359件,共計7146件。
台北國稅局表示,可以跨區申報的贈與稅案件,其贈與人非限制行為能力人或者是無限制行為能力,只要是贈與不動產、現金、上市櫃股票、興櫃股票或者個別投資面額不超過500萬元的未上市櫃、非興櫃股票,都可以跨局申辦。但主張扣除土地增值稅或契稅金額超過50萬元的贈與稅,則不適用。
另外可跨局申辦遺產稅案件,其申報遺產的總額2500萬元以下,且未申報不計入遺產總額(除了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的汽、機車)並符合財產種類及扣除額限制規定者。
台北國稅局也解釋,贈與稅的案件如果已經超過核課期間、前次申報尚未核定、農地回贈、農業發展條例38條之1視同農地或法院判決、和解移轉財產及贈與人死亡時尚未核課贈與稅等,不能跨局申報。
遺產稅案件如有逾期申報、代位申報、遺囑執行或者遺產管理者申報,或者訴訟、被繼承人死亡加倍計算免稅額,也無法適用跨局申辦服務。根據統計,目前五區國稅局辦理跨局申報的案件,贈與稅已經有6787件;遺產稅則有35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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