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公平會以9家民營電廠(IPP業者)聯合拒絕調整與台電的購售電費率為由,重罰包含麥寮汽電在內的9家IPP業者共63.2億元,對此,台塑集團表示,麥寮汽電上月仍持續與台電進行「購售電合約修約」協商,因此,對於公平會的裁罰深表遺憾,待收到公平會正式公文後,麥寮汽電將依法提起行政救濟程序。
台塑化副總林克彥表示,麥寮汽電上月27日仍與台電持續進行「購售電合約修約」協商中,且據台電說法,迄今9家IPP業者已有6家同意調降售電費率,因此,公平會認為IPP業者藉所組成的協進會集會達成共同拒絕調降容量費率的共識並非事實。
此外,林克彥指出,在國內9家IPP業者中,麥寮汽電售台電的價格最低,以101年電價為例,麥寮汽電售電價為每度2.35元,台電轉售電價平均為每度2.89元,也就是台電向麥寮汽電每購買1度電力再轉售即有0.54元的毛利。
台塑化強調,由於購售電合約屬商業合約,條文修正須經雙方合意,迄今麥寮汽電仍與台電持續協商中。
台塑化認為,9家IPP業者絕無串連拒降價的情事,該事件單純為台電應依其分別與各民營電廠業者所簽立購售電合約的約定,協商購電費率調整方案所衍生的民事契約爭議,絕無公平會所指民營電廠涉聯合壟斷違反公平交易法的情事至為明確,對公平會裁罰麥寮汽電深表遺憾。
林克彥表示,由於麥寮汽電目前尚未收到公平會正式文件,將待收到後研議依法提起行政救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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