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面臨歐盟隱私官司。(圖/翻攝自9to5mac.com)
記者吳佳穎/綜合報導
美國科技公司臉書(Facebook)再度槓上歐盟的隱私保護,臉書指出,如果愛爾蘭數據保護委員會(DPC)堅持禁止將歐洲用戶的數據分享給美國,那臉書可能必須退出歐洲市場。
據英國《衛報》報導,臉書副總法律顧問庫納尼(Yvonne Cunnane) 在一份交給愛爾蘭高等法院的文件中指出:「臉書和其他企業服務都依賴歐盟和美國之間的數據傳輸,如果數據傳輸缺乏安全、可靠和合法的保障,將損害歐盟經濟,阻礙數據驅動的業務,其損害可能不亞於新冠疫情。」
庫納尼在文件上質疑,如果臉書完全停止向美國傳輸歐洲用戶的數據,臉書和Instagram要如何繼續在歐盟提供服務?而臉書發言人則急忙滅火表示:法律文件的內容只是對現實的直接反映,臉書並沒有威脅要撤出歐洲。
據國外媒體報導,由於臉書的歐洲總部就設在愛爾蘭首都都柏林,因此,DPC負責歐盟對臉書的相關監管。今年7月DPC裁決,要求Facebook停止將歐盟用戶的相關數據傳輸到美國。8月初,DPC進行數據傳輸調查,而臉書則於9月11日反擊,對DPC提訴訟。
外媒指出,早在2011年,奧地利律師就針對臉書獲取用戶數據的做法向DPC提交隱私投訴,最終由歐洲法院受理。加上2013年,美國中情局前僱員史諾登(Edward Joseph Snowden) 揭露了「稜鏡計劃」,說美國國家安全局可以直接進入Google、臉書、蘋果和其他美國科技公司的伺服器來搜集數據和情報。
2015年,歐洲法院做出裁定稱,雖然歐盟與美國曾在2000年達成「安全港」協議 (Safe Harbor),協議中約定雙方可在保證真實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自由交換用戶數據,但鑒於「稜鏡計劃」代表協議未被遵守,因此法院裁定協議無效,「臉書等美國公司應立即停止將收集到的歐洲用戶數據傳輸至美國。」
歐盟又於2016年正式通過「隱私盾」協定(Privacy Shield),規定用於商業目的個人數據從歐洲傳輸到美國後,仍有在歐盟境內同樣標準的數據保護。今年7月16日,歐盟法院再次以美國監控計劃不利數據保護為由,裁定「隱私盾」協定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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