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提醒投保在職業工會、漁會的被保險人須特別把繳費收據留存以保障自身權益。(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勞保局今(19)指出,如果是投保在職業工會或漁會者要注意,當你繳納完勞保費時,應請工會開具正式繳費收據並留存,以備之後保障權益需要。
勞保局保費組組長劉金娃表示,職業工會或漁會與所屬被保險人之間並不是僱傭關係,不同於一般受僱勞工的勞保費是由公司直接扣繳,而是須自行按月將其應負擔之勞保費繳納至所屬工、漁會,再由工、漁會彙繳至勞保局,因此更需要注意自身的相關權益。
劉金娃說,如果工、漁會被保險人逾期繳納勞保費,工、漁會就會向勞保局申報被保險人欠費,並代為加收滯納金彙繳勞保局,而滯納金的算法則是按應繳費用的千分之一來每日累加上去,上限的額度為應繳費用的20%。
劉金娃提醒,勞保局則會依據工、漁會申報的被保險人欠費名冊對欠費的被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並寄發限期繳納函,如果超過期限仍未繳納,勞保局就會移送行政執行。所以工、漁會被保險人如果有積欠勞保費及滯納金,要儘速向所屬工、漁會繳清,才不會影響以後領取勞保給付的權益。
另外,劉金娃也說,勞工保險加、退保採申報制度,勞保局不會因為被保險人欠費而將被保險人退保。所以工、漁會被保險人如果已經轉業或沒有繼續從事本業工作,請記得洽所屬工、漁會辦理退保作業,以免保險費持續計收。
勞保局呼籲,工、漁會欠繳勞保費也會影響被保險人領取給付的權益,勞工朋友除了按時向工、漁會繳納保險費,並妥善保存繳費收據外,也應透過工會活動參與,多加留意工會會務及財務運作,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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