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指出,雇主或人力仲介公司以空殼公司或不實加保等非法手段申請聘僱移工經查獲,除不予核發及廢止雇主許可。(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監察院11月18日針對人力仲介公司成立空殼公司,申請移工進行勞力剝削,糾正勞動部事前未能防範不法行為,事後也未藉訪視機制發現移工權益遭到損害一案,勞動部表示,為加強防範雇主或仲介公司不實申請,已邀集相關機關研商檢討,並於110年9月24日訂定「強化雇主不實申請聘僱移工之預防查核及裁罰機制」,在雇主申請移工各階段,加強事前預防、事中查核及事後裁罰作為,並透過實地訪視發掘不實案件,如查有不實申請,將依法重罰決不寬貸。
勞動部表示,該不法人力仲介公司虚設空殼公司,再以雇主身分不實申請移工及指派違法工作,藉此控制及剝削移工,經民眾檢舉由本部交查臺中市政府,由該府及內政部移民署專勤隊查獲,已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經臺中地檢署起訴在案。
因該人力仲介公司違反就業服務法第40條第1項第18款對受聘僱移工人口販運,勞動部已於110年9月10日廢止其設立許可,並經臺中市政府裁處新臺幣150萬元在案。經清查該人力仲介公司運用空殼公司引進移工人數總計132名,勞動部已依據移工需求協助轉換雇主或返國,並提供必要安置與關懷服務。
勞動部進一步表示,為杜絕雇主以空殼公司及人頭本國勞工加保方式,不實申請聘僱移工,衍生非法聘僱及非法媒介情事,已邀集相關權責單位及雇主、移工團體開會,並訂定「強化雇主不實申請聘僱移工之預防查核及裁罰機制」,首先針對雇主辦理申請移工前資格認定、國內招募求才階段,規劃事前預防機制,由權責單位建立高風險雇主管控機制,並將高風險雇主名單提供勞動部進行後續管控。
其次,針對雇主辦理申請移工許可階段,規劃事中查核及裁罰機制,由勞動部對高風險雇主啟動查核程序。最後,針對經勞動部許可聘僱移工之雇主規劃事後查核及裁罰機制,包括經權責單位通報或民眾檢舉、聘僱移工及本國勞工加退保情形異常之雇主,啟動查核程序,並於每年度辦理年度專案查察計畫,如查有不實申請移工之違法情事,即依法裁罰,期藉由上述機制強化移工申審及查核,杜絕不法情形。
勞動部再次強調,雇主或人力仲介公司以空殼公司或不實加保等非法手段申請聘僱移工經查獲,除不予核發及廢止雇主許可,並予管制雇主後續申請案件2年、人力仲介公司1年以下停業處分外,雇主或人力仲介公司並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如人力仲介公司對移工涉有人口販運,經檢察署起訴,將廢止其設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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