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緊盯投資客炒房。(示意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金管會今(18)日指出,在金檢的過程中發現有20名投資客透過理財課程誘導民眾跟銀行融資買房,貸後資金都由同一個代書代理提領現金繳交房貸,共有2家銀行涉案,將由銀行局決定是否開罰,另外,也針對購地貸款及投資客炒房等3大缺失,要求業者進行檢視並確實改善。
金管會列舉的3大缺失,分別是第一,辦理建築購地貸款或週轉金授信案件,有多次辦理續約展期仍未動工興建,且未於展期時要求借戶收回部分貸放資金或調高利率;官員指出,興建計畫一直展延是金融機構普遍的現象,央行對此也訂了18個月的期限希望統一,銀行要按新規定進行,有新契約需明訂,否則會收回部分貸款、提高利率,舊約一定是按照計畫走,但快到期的話就要按照新約定走。
第二,辦理購置工業區土地貸放案,歷經多次展期仍未動工興建,甚且於展期時調降貸放利率。
第三,投資客利用投資理財課程誘導民眾組成炒房團,向銀行融資,另貸放後有由代書以現金提領貸款資金等情事。
官員說明,這是個案,約莫20名投資客組成「零元炒房團」召集群眾做買賣契約拉抬、人頭戶買賣、製造投資客有收入的證明,再隱藏身分由代書在中間提取金流幫投資客還貸款,而銀行在洗錢防制上也沒做好,涉及銀行有2家,金管會已針對這些情形整理,並透過銀行公會轉知所有銀行要好好檢視以避免炒房,至於涉案銀行交由銀行局評估是否開罰。
金管會今日邀請全體本國銀行、信用合作社及票券金融公司之總經理及總稽核等高階主管,召開「銀行業不動產授信業務主要檢查缺失」視訊溝通會議。
官員指出,去年對金融機構不動產授信業務專案檢查所發現缺失,已於110年5月18日發函督促各金融機構注意辦理,配合中央銀行於111年1月13日發布對借款人購地貸款應於「一定期間」動工興建之認定,及未依限動工所應採行措施,金管會亦針對購地貸款及投資客炒房之下列檢查缺失,要求業者進行檢視並確實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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