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報族想申請報稅需在3月15日前申請。(圖/資料照)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小明近日致電給國稅局,表明自己今年5月將第1次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但不知如何申請稅額試算服務,第一次報稅都會不知所措,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今(8)日表示,要在3月15日前提出申請。
該局說明,今(111)年5月首次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的納稅義務人,可於今年2月15日至3月15日前向各地區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提出書面申請;或可以利用網際網路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或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線上申請適用110年度稅額試算服務。
該局特別提醒,首報族如有扶養直系尊親屬或已成年子女者,應一併檢附該受扶養親屬具結由申請人列報為課稅年度扶養親屬之同意書,並於111年3月18日前將受扶養親屬之同意書親送或郵寄至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