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署告婦聯會占美齡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1.29億。(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財政部國產署表示,其台北分署已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婦聯會、婦聯社福基金會返還不當得利,法院以10年為期推定,訴訟標的金額為1.29億,將配合法院通知出庭並將依判決結果辦理。
婦聯會美齡樓房地被黨產會認定不當黨產今年被收歸國有,但婦聯會尚未搬遷,也沒按每月繳納使用補償金,加上不當得利損害金,累計金額超過1,000萬。
根據國產署計算的不當得利損害金,婦聯社福基金會自2021年8月26日至10月13日占用美齡樓房地,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被占用處理要點附表規定,土地每年以當期土地申報地價5%,房屋每年以當期房屋課稅現值10%計算,婦聯社福基金會應給付國產署近168萬。
另外,婦聯會及婦聯社福基金會自2021年10月14日起,應按月給付106萬4363元使用補償金,但到今年6月中,婦聯會及其基金會已欠8個月,累計851.49萬使用補償金,加上不當得利損害金,合計應給1,019萬4,5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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