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陳瑩真、李文瑜;諮詢專家/永慶房產集團契約部資深經理 陳俊宏;插畫/蔡嘉驊】
買房子時連同車位一起買,但萬一有資金壓力時,車位卻不能單獨賣?事實上,新法上路後停車位沒有獨立權狀,因此只能隨著主建物轉移使用權限,或移轉方是同一社區的住戶。
▲通常同社區或大廈停車位大小是一樣的,但特殊情況下,有些車位真的比較大,就是俗稱的「子母車位」。
這種車位往往是在轉角,或是在建物的凹處,雖然可以容得下兩輛車,但得要外側的車輛離開,裡面的車輛才能駛出,所以若屬於同一戶的車輛會比較方便,不過也因為可停得下2輛車,價格上就會高一些。
老家在台中的周先生今年三十二歲,在台北擔任電腦工程師。他和交往五年的女友感情穩定,預定在明年結婚,兩人都在台北市工作,但因房價太高,於是鎖定新北市板橋看屋,以十年內的中古屋為標的。
看了近三十間房子後,周先生和女友終於看到一間兩人都滿意的社區大樓,三房兩廳的格局含車位,將來即使小孩出生、接父母來住,都有足夠的空間。但在談價錢時因為房屋總價超出一千二百萬元預算,他擔心之後生小孩時手邊無存款,於是和屋主商量是否可以不要買車位,藉此省下一百五十萬元的費用。
熱心的屋主本來打算接受周先生的要求,但仲介業者卻告知雙方停車位不能單獨買賣,讓周先生感到非常疑惑,他記得同事去年買了一間屋齡三十年華廈的房子,當時同樣因為金錢考量和屋主協議只買房子、不買車位,為什麼自己卻不行?無奈下只好連同車位一起買……
【全文未完,完整內容請見《好房HouseFun》雜誌2013年6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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