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行動電信業者各自的合併案即將於9月底、10初舉行聽證會。左起:亞太電信董事長陳鵬、台灣之星總經理戴弦五、台灣大哥大總經理林之晨、遠傳電信總經理井琪。(資料照片/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陳世昌/台北報導
備受矚目的「台灣大哥大申請合併台灣之星案」及「遠傳電信申請合併亞太電信案」終於有了新進度,NCC31日通過專家學者諮詢會會議結果報告,預計2個合併案將於9月底、10初進入下一階段舉行聽證會。
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對於4家電信業者各自的合併案,專家學者意見主要有幾個面向,包括:
一、合併效果要1+1大於2,例如偏鄉的網路涵蓋、效能如何增進,要請業者再說明清楚。
二、目前5家電信業者在產業發展與競爭上,也要考量到有一些電信服務,在資通訊產業上,例如Line、FB、Googlee都可以提通, 讓傳統電信業者營運大受影響,NCC在做合併考量時也要一併納入。
三、合併後要注意到頻率資源的有效運用。
四、業者有提到,例如台灣大哥大表明合併後,願意維持台灣之星原用戶終身合約;遠傳表明亞太電信用戶將依原合約再續約,做到零衝擊。在消費者保護上,2家存續公司看起來都有承諾維護消費者權益。這部份在聽證會時可以說明更清楚。
▲NCC通傳會。(圖/資料照片)
NCC表示將整合專家學者諮詢會結論,做為2大電信申請合併案在9月底、10初舉行聽證會資料,包括4大面向:電信產業發展與市場公平競爭、未來行動通訊網路的整合與資源整合理分配運用、維護用戶權益及其他事項。
「台灣大哥大申請合併台灣之星案」及「遠傳電信申請合併亞太電信案」分別於 111年2月10日、3月23日向NCC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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