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離職了,特休傾向怎麼處理?(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下同)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工作滿一定年限後,員工原則上都可以拿到特休,有些人喜歡休假,但也有人會選擇換錢。就有網友好奇拋問,如果已經要離職了,剩餘的特休要怎麼處理比較好?貼文曝光後,隨即引發底下網友熱烈討論。
這名網友在臉書社團「匿名2公社」上發文拋問,他近日準備離職,「離職前,特休是要用掉還是換錢?」
話題引發熱議,休假派網友表示,「全部休掉,就已打算離職,當轉職前休息」、「用掉,避免不給,說離職就沒了很麻煩」、「用掉啊~休的那幾天還可以找下個工作無縫接軌,或是安排旅遊讓自己放鬆一下」、「休掉,休息時間順便找工作」。
其中更有網友認為,「休掉比較划算,還可以賺到假日的薪水」、「休,還可以多領假日的工資」、「用掉啊!你排休還是會給你薪水啊」。
不過,也有些網友回應,「基本上我大概會換錢,除非是那個工作很穩定放假,不會對其他同事造成困擾」、「看你缺錢還是缺假」、「已經找好下家、有新工作就休完;新工作還沒著落的話就換錢」。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38條,勞工的特別休假若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有未休的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不過針對年度終結,若有未休日數,也可以經勞雇雙方協商遞延至次一年度,而次一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仍未休的天數,雇主也應發給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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