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晟彥/台北報導
NCC今天( 10日)針對台灣大哥大未依照規定,在6 月 30日繳回頻段開罰怠金30萬,另就不符網路設置計畫則通知文到次日起3日內,若不更正將處300萬罰鍰。對此,台灣大也在傍晚回應此事,認為NCC無法體恤業者在網路整併執性上的高難度,罔顧原台灣之星280萬用戶權益,深表遺憾。
▼台灣大回應NCC「深表遺憾」。(資料照/記者蘇晟彥攝)
台灣大哥大 10日表示,對於今日NCC無法體恤業者在網路整併執行上的高度困難,罔顧原台灣之星280萬用戶權益,深感遺憾。NCC於112/1/18 核准台灣大哥大與台灣之星合併,可立即開始進行網路整併,給予18個月時間進行網路整併,但後續公平會、數發部陸續發文,提醒台灣大哥大僅能於合併基準日後(即112/12/1),始能進行網路整併,導致原給予一年半整併期,被壓縮到只剩七個月。
此外,台灣大過程中持續向主管機關爭取,今日也並向NCC再次表明,自願再縮短網路整併需求期程,由原訂明年5月提前到今年底,但NCC僅給予3天期限,實屬強人所難。為維護用戶權益,台灣大哥大會持續與主管機關及行政法庭溝通,盡最大的努力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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