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世昌/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1日通過「大台北有線電視」申請籌設臺北市有線廣播電視系統案。NCC表示,大台北公司籌備處係以新參進者身分取得籌設許可資格,其營運計畫分三期建置,於完成佈建達百分之三十以上,向NCC申請工程查驗通過後,始發給營運許可證正式營運。
有關基本頻道分組付費等議題,NCC表示大台北公司籌備處代表已於面談中承諾將遵循「有線廣播電視經營地區劃分及調整以及受理申請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業務」補充公告內容辦理,並全力配合NCC預定於106年施行之分組付費政策,訂定新收費標準,屆時消費者將會有更多元的收視選擇。另外,為促進數位匯流及增進消費者權益,大台北公司籌備處代表亦承諾提供100Mbps以上寬頻上網服務,及免押金、免費借用2台機上盒予訂戶使用。
NCC表示,截至目前為止,申請有線電視跨區經營的業者中,包括大台北公司籌備處在內、已有9家取得經營有線廣播電視業務之籌設許可資格,待該9家業者正式營運後,將可促進有線電視市場之競爭及增加消費者之收視選擇權。未來NCC除持續關注有線電視市場量能之變化外,也將與公平交易委員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及地方政府共同密切注意產業秩序及消費者權益維護。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