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津貼按月發,滿1個月也能拿整月的補助。(圖/達志/示意圖)
記者李孟璇/台北報導
勞動部表示,未來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將改為「期初」發放,儘管留停不足1個月,也能拿整月的補助,每名子女最多可領足6個月。
過去勞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需等到留停滿1個月,才會開始審核、發放,但勞動部表示,為舒緩勞工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的經濟壓力、縮短民眾等待期,將把津貼改為期初發放。
同時,請領日數未滿1個月的部分,也將改為按月發放,舉例來說,若請了3個月又15天的育嬰留職停薪,原本只能領取3.5個月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但修法後,就可以領到4個月的津貼。
且每名子女最多可領足6個月,而為了讓民眾在入帳刷存摺時能清楚辨識領取次數及入帳款項,修法後將同步調整存摺文字摘要顯示,屆時,依請領次數將呈現為「就育嬰1」、「就育嬰2」至「就育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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