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06/1914:13:29
發言人 張雪華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601168
主旨 : 公告本公司本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解除第五屆董事及
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
符合條款第21款
事實發生日101/06/19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1/06/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徐清祥--董事。
(2).智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李庸三)。
(3).力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陳瑞隆)。
(4).徐木泉--董事。
(5).浩瀚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鄭亭玉)。
(6).沈士傑--董事。
(7).金聯舫--獨立董事。
(8).梁基岩--獨立董事。
(9).陳文村--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徐清祥擔任:
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智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暨
法人董事代表、慧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智成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璟德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漢芝電子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長、昱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智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長。
(2).董事徐木泉擔任:
恩樺醫院負責人、漢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昱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3)法人董事智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擔任:
智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智欣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仁勝投資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力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網星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智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智安
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力相光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智成電子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海立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相光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世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4).智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庸三擔任:
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財團法人力仁教育基金會董事長、
義守大學講座教授。
(5).法人董事力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擔任:
利翔航太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智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世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力相光學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智仁科技開發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智特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力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力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6).力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瑞隆擔任:
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益通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
事、板信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力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
事代表、瀚宇博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力相光學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
表、智仁科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臺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
董事、財團法人華聚產業共同標準推動基金會董事長。
(7).法人董事浩瀚國際投資有限公司擔任:
漢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8).浩瀚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鄭亭玉擔任:
浩瀚國際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茂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達盛電子
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昱旺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漢芝電子股份有限公
司法人董事代表。
(9).董事沈士傑擔任:漢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
(10).獨立董事金聯舫擔任:STANDARD MICROSYSTEMS CORPORATION (USA)董事、
SVTC Technologies,LLC (USA)董事、Oak Hill Capital Partners顧問、海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世界先進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聯發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國立清華大學科技管理學院副院長、國立清華大學
EMBA/MBA在職專班執行長。
(11).獨立董事梁基岩擔任:
台聯電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台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大成國
際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睿進科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台睿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金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祥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
華禾文創管理顧問(股)公司法人監察人代表。
(12).獨立董事陳文村擔任:
國立中央研究院特聘研究員、國立清華大學孫運璿講座教授、財團法人吳健雄
學術基金會董事、財團法人吳大猷學術基金會董事、中華工程教育學會工程認
證執行委員會召集人、聯發科技股份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司儀宣讀每一位董事之兼職情形後,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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