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所自4月起提供台指選擇權流動性,以提升遠月份契約之流動性。(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周康玉/台北報導
為強化造市者(Market maker)報價、吸引具報價能力的法人機構,期交所自4月起提供台指選擇權流動性,以提升遠月份契約之流動性。期交所表示,新措施實施後,造市者及法人機構報價範圍將由原僅涵蓋週到期、近月份及次近月之主要交易量集中序列擴增至次二近月、第一季月及第二季月契約價平上下5檔之序列。
在造市者報價相關規定方面,造市者除就原規定台指選擇權週到期、近月及次近月持續報價外,新增次二近月到期契約持續報價規定。也就是說,在近月、次近月及第二近月報價序列涵蓋價平上下各5檔,共60個序列中,至少對45個序列提供持續報價;另在第一季月及第二季月亦新增持續報價規定,報價序列涵蓋價平上下各5檔,共40個序列中至少對30個序列提供持續報價。
另在法人機構報價獎勵活動方面,為鼓勵具報價能力的法人,法人就一般交易時段就對台指選擇權第一季月及第二季月價平上下各5檔,共40個序列中,至少對30個序列提供持續報價,其報價價差及報價口數符合規定者,期交所將依其持續報價時間提供手續費折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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