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創新條例自2010年實施至今,促成研發支出每年增加約916億元,遠高於預期目標。(示意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紀佳妘/台北報導
立法院經濟、財政委員會今(25)日審查《產業創新條例部份條文草案》,初審通過租稅優惠延展10年,不過部分條文像是鼓勵企業投資5G、智慧機械,享有當年度投資抵減率5%等則保留送朝野協商。
立法院經濟、財政委員會今天聯席會議,審查《產業創新條例》第10-1條修正草案暨該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7案,其中最受外界關注的政院加碼企業若保留盈餘投入實質投資,可享免徵5%營所稅,不過會中保留送朝野協商。
經濟部次長林全能表示,產創條例從2010年實施迄今,當時推估促進的投資,每年約是766億元,不過實際每年增加915億元,高於原先的目標,另觀察財政部統計資料,營業所得稅同樣也有增加,平均每年增加331億元。
林全能指出,產創條例實施以來,投資所產生的價值,反映在稅收上是增加的,同時也反映在實際研發的投資,可見有助帶動企業做實質的投資、價值創造,協助促進產業發展重要的條例。
林全能說,《產業創新條例部份條文草案》全數審查通過後,展延10年預期能夠促進每年GDP可增加逾7400億元,每年可望創造逾5400人的就業機會;雖然最後部分條文仍須討論,不過經濟部會盡力說明,希望能夠順利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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