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上班族如果到中國大陸出差超過90天,就有在大陸報稅的義務。(圖/路透社)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經常出差大陸的台灣人要當心!資誠會計師事務所今(21)日提醒,一年在大陸工作超過90天以上的台灣人,即使薪資不在大陸發放,仍負有在大陸申報納稅的義務。
大陸持續加強電子自動化大數據查稅技術,新版個人所得稅法亦要求個人就大陸來源所得負有申報納稅義務,經常在大陸出差工作但未作申報繳稅的台灣人,將越來越容易被查獲,個人稅務風險持續增加。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兩岸稅務服務會計師段士良表示,常有企業因項目需求,其海外母公司派遣多個專案的雇員到大陸企業提供勞務,負責技術指導、售後服務等工作,待在大陸的時間超過90天。其中,有企業的台籍雇員經稅務機關檢查,未繳納個人所得稅共補繳稅款及滯納金人民幣4200萬元。
段士良指出,業界常見機器設備業可能附有較長天期的安裝、測試工作需派遣雇員至大陸提供服務,或是跨國企管顧問業者派遣台灣籍員工至大陸提供顧問服務,雖然該些台籍雇員都是只在台灣領取薪資,但是只要在大陸工作超過90天,該員工個人即負有大陸個人所得稅申報納稅責任,因此需注意個人在大陸的稅務風險。
段士良建議,台商應事先妥善規畫,在個人所得稅、避免公司常設機構風險以及不增加額外稅務成本的面向中取得平衡,建議提前自行評估或與具備兩岸稅務實務經驗的專業人員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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