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證券交易所。(圖/記者李瑞瑾攝)
記者李瑞瑾/綜合報導
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布最新規範,各類型ETF最近營業日之淨值為零或負數者,該等ETF發行人或代理人應於申報淨值日早上七時前發布淨值為零或負數的重大訊息,證交所將於當日公告該等ETF停止買賣並公告終止上市。
證交所表示,近期全球金融市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而波動加劇,金融資產資格皆受到相當程度衝擊,其中各類型ETF之單位淨資產價值(淨值)亦深受影響,部份ETF之淨值甚而大幅下跌。
為保護公益及維持市場之交易穩定機制,證交所修正並發布「營業細則」、「對上市有價證券變更交易方法及停止買賣作業辦法」、「對上市受益憑證信託事業及境外基金機構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及「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及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上市之境外基金機構資訊申報作業辦法」等相關規章,規範各類型ETF最近營業日之淨值為零或負數者,該等ETF發行人或代理人應於申報淨值日之交易時間開始二小時前(早上七時前)發布其經理或代理之基金淨值為零或負數之重大訊息,證交所將於當日公告該等ETF停止買賣並公告終止上市。
證交所指出,ETF市價高低由整體市場供需、買賣雙方的力道決定,而淨值則反映ETF的實際價值。當ETF大幅溢價時,投資人在次級市場用市價買進偏離淨值的ETF,須承受較大的價格波動風險。交易相關ETF前,務必瞭解折溢價之概念,並參考目前市場上的折溢價情形,評估交易風險,審慎進行交易。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