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楊庭蒝/綜合報導
中央銀行查獲部分外銀在台分行或子行自2019年7月起,大量受理在台8家糧商新台幣遠期外匯交易,到2020年7月累積承作金額高達110億美元,並於21日緊急召開記者會宣布,其中2家已經在2020年11月結案停辦,而有4家將依照情節輕重進行處置,依照「銀行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最重可處停業處分。
中央銀行指出,經專案檢查查到6家銀行,該等糧商公司有以商仲貿易為名,大量承作新台幣遠期外匯交易進行炒匯,影響外匯穩定。另外,案關銀行因執行認識客戶(KYC)作業及查證客户文件之實需性、關聯性及合理性均未確實,違反央行新臺幣遠期外匯「實需原則」。
據悉,央行專案金檢後,糧商公司就不再承作新交易,目前僅2家尚未與受理銀行協議提前結清新台幣遠期外匯未交割部位,另外2家銀行在央行專案金檢前,因內部覆審發現往來糧商公司財報或業務情況異常,主動停止與其承作交易,之後並積極處理結清未到期部位,央行在去年11月已處理結案,其他4家銀行,央行將於近期予以核處。
對此,央行外匯局局長蔡烱民表示,對於涉嫌炒匯,影響外匯穩定的銀行,將依「銀行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懲處,最嚴重可以撤銷該行外匯業務執照,也就不能在台執行相關業務,確切處分經過央行討論後,最快在農曆年前就可以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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