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如果失業且無法拿到資遣費時,可向地方勞工局提出申請,就能領到應得資遣費與被積欠的薪資。(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在新冠肺炎疫情壟罩下,造成台灣許多產業營運受影響,撐不過疫情的雇主可能只好歇業。勞保局今(30)日指出,假如勞工不幸碰到雇主歇業,並拖欠薪資、付不出資遣費,可直接向地方勞工局提出協助,將可先從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來支付給勞工應得的薪資及資遣費。
勞保局表示,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是由全體適用勞動基準法雇主每月按僱用勞工投保薪資總額萬分之2.5提繳所集結而成的基金,當勞工遭遇雇主有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而積欠前6個月內之工資;或依勞動基準法應給付(舊制)的退休金、資遣費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應給付(新制)的資遣費,合計在6個月平均工資的數額內,經向雇主請求而未獲清償的部分,勞工得向勞保局申請墊償,再由勞保局向雇主追償。
勞保局統計,該基金自設立以來截至今(110)年5月底,受益勞工達7萬6,879人,累計墊付金額計71億7,066萬餘元。
勞保局提醒,假如雇主有積欠薪資的情事時,可立即向事業單位所在地的勞動行政主管機關尋求協處,由當地主管機關介入瞭解並掌握事業單位的營運狀況,同時請雇主出具無法清償的證明,將有助於申請認定事業單位歇業及後續墊償的申請。
一旦雇主行蹤不明,除請當地主管機關開具事業單位符合歇業事實的證明外,應同時循司法途徑取得相關債權之確定證明,再併同申請書表與相關佐證資料(薪資袋、薪資明細表、出勤紀錄、勞動契約等),向勞保局申請墊償,再由勞保局就墊償金額範圍向雇主追償,免去勞工各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的費用及冗長執行程序,確保生活無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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