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保險局局長施瓊華(圖右)解惑防疫保單3大爭議。(圖/翻攝自記者會)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未來新冠肺炎如果從法定傳染病第5類降到第4類,防疫險會不會不賠?防疫保單理賠爭議近期吵得沸沸揚揚,金管會保險局局長施瓊華今(19)日親自出席金管會例行記者會一一解釋,其中,輕症居家照護沒要求用藥才理賠。
施瓊華指出,壽險與產險公會理賠指引尚未出爐,但第一, 指揮中心雖然放寬確診者的密切接觸者打滿3劑疫苗可選「0+7」,但保險公司針對選擇「3+4」的民眾依然要理賠。
第二, 有些保險公司限定保戶只能投保1張防疫保單,這是保險公司基於風險管控作的綜合評估,跟考量公司風險胃評估對於防疫保單能接受的量,採取核保前的篩選,並非重複投保,因為產險公司的防疫保單採定額方式,裡面有綜和險健康險,人身保險沒有複保險問題,所以並沒有重複保險的問題,一旦核保通過,保險公司就應負保險責任。
第三,輕症在家照護目前沒有一定要求用藥才理賠。
第四.未來新冠肺炎如果從法定傳染病第5類降到第4類,是不是民眾都拿不到理賠金了?施瓊華表示,疫情演進是必經的過程,但保險保障1年,保障的是事故發生的時間點,要看保單約定內容怎麼寫來做為要不要理賠的依據,條件成就就理賠,沒有成就就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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