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7/0517:16:32
發言人 廖偉傑 發言人職稱 營運資訊中心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7-7811轉8631
主旨 : 本公司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作為股票初次上櫃公開承銷案
符合條款第9款
事實發生日102/07/0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7/0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擬發行4,457,000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44, 570,000元
6.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於辦理公開承銷前,依當時市場狀況與證券承銷商
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之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計
668,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並限制轉讓六個月,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時,授權董事長
洽特定人認購之。
8.公開銷售股數:3,789,000股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相關股票初次上櫃
承銷新制規定及本公司民國101年6月29日股東常會決議,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購權利
,作為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上櫃前之公開承銷。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員工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之普通股股份,授權董
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分,依「中華民國證券商同
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劃之發行股數、發行價格、發行條件、募集資金總額、資金
運用計畫項目、預定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經核准發行後訂定增資基準日及股款繳
納期間、議定及簽署承銷契約、代收股款合約及其他相關事項,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如經主管機關核示或因其他情事而有修正必要,暨本案其他未盡事宜之處,亦同。
(2)本案所訂內容及其他相關事項,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及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
環境改變而須修正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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